南都訊 記者徐超 通訊員邱志紅 郭少基 深圳市龍崗區檢察院昨日向媒體公佈了一起敲詐勒索案。某證券類報紙的記者為了一己私欲,利用職務便利虛構事實,妄圖通過威脅敲詐獲得不義之財。被龍崗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羅平某、陳佩某、陳培某三人,日前被龍崗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好房網分別判處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三名被告中兩製冰機維修人是記者
  據深圳市龍崗區檢察固態硬碟院披露,被告人羅平某與陳佩某系某證券類報紙同事,陳佩某、陳培某系姐弟。2013年5月20日左右,被告人羅平某向陳佩某提出某公司正在準備上市,可以利用發佈該公司負面消息的方式實施“媒體控制”,進而索要巨額財物。
  2013年5月27日至5月28日,被告人陳培某用羅平某提供的一個北京的電話號碼,打電話給被害公司董事會秘書史某某,稱掌握了該公司上市ssd固態硬碟的負面材料,隨後被告人陳培某將羅平某撰寫的一篇帶有聯合境內外知名媒體揭發該公司違規操作上市、虛報財務信息、偷稅漏稅等內容的電子郵件發給史某某,並以此向該公司索要人民幣200萬元。
  被害公司撤回IPO港式飲茶後再被威脅
  2013年5月30日,被害公司撤回了IPO材料,中止申請上市,隨後亦中止了與被告人陳培某的聯繫。2013年6月6日,被告人再次向被害公司發去由羅平某杜撰的包含該公司走私、欺騙上市等內容的電子郵件,威脅該公司向陳培某與其妻子開辦的深圳市思某某策劃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幣100萬元,事後再支付50萬元,否則就將相關材料發佈給各知名媒體。
  2013年6月17日,被告人陳培某、羅平某、陳佩某被抓獲歸案。
  龍崗檢察院指出,各新聞媒體應加強對工作人員的約束,涉案單位或公民對於敲詐勒索行為亦堅決不可妥協,同時也要管好自身,不做違法違紀的事,讓敲詐勒索之人之事無所遁形。
(原標題:記者虛構黑材料 敲詐公司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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